“三节制”的设想
湖南长沙市 陈仁贵
自从门球传入我国以来,门球比赛一直沿袭“一局定输赢”的竞赛规则。笔者认为这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传统习惯,孰不知在众多的球类比赛中,多是以“三打两胜”或“五打三胜”为竞赛规则的。这种赛制更能体现赛场上的公正、公平和客观性,同时更具观赏性。而“一局定输赢”往往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和风险性,而且在门球比赛中还会造成“一杆定乾坤”的侥幸赢球局面。
鉴于“一局定输赢”客观上存在某些弊端,限制了全队整体水平的发挥,制约了队员们的积极性,所以笔者认为,对这种竞赛规则应进行适当的改制,即仍以一局比赛决胜负,但分三节进行,各节单独计分,以胜两节方为赢方。比赛每节打10分钟,打完一节后休息两分钟,队员退场。场上的球原地不动;第二节开始后由第一节最后一名有击球权的队员续击或由下号队员击球;第三节类推。记分的具体方法仍以现行的门球《规则》和《裁判法》为准。这样三节打完,用时将近35分钟;如某队连胜两节,则第三节就无需再比,赛时还可以缩短。
赛制做这种改动,符合比赛优胜劣汰的原则,同时对于战略战术的运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充分的思考余地;对于球员的技术发挥和心理因素调整必将体现出良好的效果。
上述所言,只是个人设想,至于能否如此改制和改制的具体实施,还有待中国门协和专家以及广大球友们进一步探讨、论证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