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门球入门 >

对事实的认定

时间:2010-07-15 12:31来源: 作者:xiaolongyu 点击:
对事实的认定 国际级裁判 关键 门球比赛中裁判员判罚通常需要经过事实认定和事实认定后处理两个过程;而赛场上经常会由于对事实的认定的不同,产生异议,引起纠纷。比赛时,对场上出现的情况,裁判、球队和观众对事实认定一致时,自然是按规则精神去办。如某号击球员在
  
对事实的认定
国际级裁判 关键
    门球比赛中裁判员判罚通常需要经过事实认定和事实认定后处理两个过程;而赛场上经常会由于对事实的认定的不同,产生异议,引起纠纷。比赛时,对场上出现的情况,裁判、球队和观众对事实认定一致时,自然是按规则精神去办。如某号击球员在闪击时,自他球同时离开脚下,对于这一事实,在场人员都给予同样的认可。至于是自球应该拿出界外,还是不该拿出界外,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对事实认定后的处理问题。从中国门协裁委会掌握的情况来看,近几年这一类纠纷呈下降趋势。此类矛盾比较容易得到解决。因为,对于事实大家都没有异议,主要是对规则的理解问题。通过探讨,一旦形成共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而对事实的认定产生不同看法时,问题就较难解决了。比如,击球员撞击后,在捡拾他球时,裁判员认为自球尚未停稳,要判触球犯规,而击球员则认为自球已经停稳,不应判犯规。双方对球是否停稳这一事实认定不同,产生矛盾。目前,这类纠纷约占到门球比赛纠纷的70%以上。而且,比赛的级别越高,所占的比例也越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根据统计,易产生分政的事实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球是“界内”还是“界外”的认定;2、对球是“撞上”还是“未撞上”的认定;3、对球是“停稳”还是“未停稳”的认定;4、对球是“过门”还是“未过门”的认定;5、对击球员或球是“触及”还是“未触及”的认定;6、对球是“移动”还是“未移动”的认定;7、对“听见”还是“未听见”的认定(呼号和宣布“时间到”等);8、对“10秒钟,’判断的认定;9、对“10厘米”距离的认定;10、对比赛30分钟时间的认定;11、对犯规后球恢复原位“位置”的认定。等等。
    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我认为主要是要以当场执裁裁判员的判定为准。因为这类事件是瞬间的一种状态,在没有其它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事件不可能重现。为保证比赛的严肃性,在对事实认定上,只有执场裁判员说了算,其他人都无权处理。参赛球队要树立正确的体育道德观,要服从裁判的判定。
    为避免此类矛盾的产生,裁判员在公平、公证的基础上,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正确跑位和站位。这是裁判法要求的,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引起争议的原因,往往就是裁判员不到位,或没有站好位。因为,只有到位和站好位,你才能观察最清楚,才有发言权,球队才可能信服你的判定。二、保持注意力。要知道一般问题多发生在比赛的后半场。因此,裁判员在比赛中自始至终都应保持旺盛的精力,思想要集中,观察要仔细,不开小差,不走神。要保持前后一致,不能前紧后松。三、加强学习、积累经验,提高执裁水平。只要不断地学习,经常地实践,认真地积累经验,提高执裁水平。执裁时就会更自信,对事实的认定也会更准确。事实认定后,判罚要果断、处理要及时。如发生争议时,态度要平和,要依据事实,按《规则》和《裁判法》的有关精神去处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xiaolongyu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注册时间:2010-06-07 14:06 最后登录:2011-01-28 19:01
推荐内容